限时购房补助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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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24/9/18 9:00:00
来源:南京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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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现将我市2024年金秋房展会限时购房补助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自2024年9月20日至22日期间,在南京金秋房展会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(以经展会成交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),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。
在各区现行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,额外给予购房合同金额1%的补助。
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,凭展会购房认购协议(以经展会成交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)、网签备案合同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至市、区房产部门申请办理,其中购买玄武区、秦淮区、建邺区、鼓楼区、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,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办理;购买江北新区和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区、高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,至房源所在区房产部门办理,补助金将于申领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账。
⏩购买现房的,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。
⏩购买期房的,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。
🚨逾期均不再受理。